關于新增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公示通知
發布時間:2024-05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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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滿足廣大患者高質量醫療服務需求,經醫院討論,同意新增特需門診服務項目。
根據浙價醫〔2015〕137號文件規定,醫院自主定價服務項目(特需醫療服務項目)提供服務前應與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簽署書面協議,由需方自愿選擇。價格等信息應在執行前10個工作日起在其網站、服務場所等醒目位置公示,接受社會監督。
公示時間:2024年5月21日----2024年6月3日
編號 | 項目名稱 | 計價單位 | 價格(元) |
1 | 特需門診服務費 | 次 | 50 |
紹興市中心醫院
2024-05-21